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 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