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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KFMIKFMI(SZ:300666)2023-12-18 11:28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费维栋 先生 张杰 女士 刘秀 女士 2023 年 12 月 18 日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