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接受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满微")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