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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GokeGoke(SZ:300672)2023-12-27 12: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 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等事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