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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GW COMPOSGW COMPOS(SZ:300699)2023-12-29 11:18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 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 新的委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