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要 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