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周健 刘永宝 王普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关联方及其他投资方共同对子 公司精研动力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 公司业务板块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增资价格是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基于各 方充分协商的前提自愿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