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垂天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子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 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均为广州市国资委。 公司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 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