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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ApicHopeApicHope(SZ:300723)2024-01-15 10:35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委 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