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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润禾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 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