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 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