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现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修订并实施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我们认为: (一)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变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