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1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 权。 第六条 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