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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MindrayMindray(SZ:300760)2024-04-26 08:55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