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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锦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