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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诺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的立 场及判断,已于会前获悉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进行了事前审议,现发表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现金增资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现金增资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生物" 或"标的公司")并取得其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前, 巨石生物为公司控股股东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增资的议案时,与本次增资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 需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