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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保 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