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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三角 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5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3.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4.43 万 元(不含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