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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 |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份5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68,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4.43万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65.57万元。其中增加股本500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60,165.57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8日对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97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