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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人员构成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如有)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 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章 会议的审议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