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 8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邹 燕 胡 伟 丁 煜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 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 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 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