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专项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