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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300826NJCKY(300826)2023-10-24 10:1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包括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