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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锐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锐新昌 科技(常熟)有限公司、天津锐新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