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科 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 锐新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锐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信证券 现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