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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 度第十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 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身 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 好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