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l.gov.cn)"进行了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mof.gov.cn)"进行了 "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92 号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汇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博汇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 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