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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四)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