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 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