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补2023年半年报数据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45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我们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 年至 2022 年均为负值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净利润是 否匹配,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水平,是否有足 够的现金流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并说明公 司已采取或拟采取改善现金流的措施,并合理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转正的时 间;(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 账款变动趋势的合理性,并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账龄、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