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义 5 | | | --- | --- | |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回复更新 8 | | | 1.问题 | 3 8 | | 第二部分 对原《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更新 52 | | |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52 | | |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52 | | |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8 | | | 四、发行人的业务 59 | | |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0 |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61 | | |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62 | | |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65 | | | 九、发行人的税务 66 | | | 十、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67 | | | 十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