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三季报更新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58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我们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卡倍亿 2023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者审阅,以下所述的核查程 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卡倍亿回复问询函目的,不构成审计或者审阅, 其结果可能与我们未来执行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存在差异。 问询函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26,387.31 万元、226,790.79 万元、294,840.82 万元和 73,901.3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5,290.56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