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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 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获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