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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 计等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