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在会议通知中 确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