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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 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钛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莞证 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莞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