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品渥食品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1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第 6.2.1 条、6.3.13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王牧、董事会秘书朱国辉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6.1.3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6.1.3 条的 规定。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44 号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牧、朱国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品渥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王牧、朱国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 证监决〔2024〕334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募集资金 与自有资金混同进行现金管理、12 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