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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9月)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 "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