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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Anhui ShinyAnhui Shiny(SZ:300956)2023-12-13 10:48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 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