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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Anhui ShinyAnhui Shiny(SZ:300956)2023-12-13 10:47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人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决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 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