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4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岸,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