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