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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Anhui ShinyAnhui Shiny(SZ:300956)2024-06-18 11:4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209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申请提前赎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赎回")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5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