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