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绿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工作 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根据《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