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芝玉)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芝玉) 本人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 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在就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芝玉,出生于 1976 年,中共党员,三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现任江苏苏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人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荣 获宿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律师"等多项嘉奖。2023 年 6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