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Wanchen GroupWanchen Group(SZ:300972)2023-11-21 11:41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 第一条为了促进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万辰生物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