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高食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 广州 二〇二四年三月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四条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 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