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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