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祥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下列事项 ...